问题 | 打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能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不能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障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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