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结算所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 第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录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这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第四,其他费用的审核要坚持合情合理的原则。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要注意哪些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建筑工程停工损失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1、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的停工损失。 2、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而造成的停工损失。 3、隐蔽工程中发包人未及时检查而造成的停工损失。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3063%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 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1、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2、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机上人工,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包括以下方式: 1、招标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的一种发包方式。 2、直接发包:是指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几类工程如何划分 法律咨询解答 建筑工程按照行业标准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建筑,其中一类建筑工程是指: 1、12层以上或檐口高度36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24米以上或檐口高度18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50吨以上的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工程。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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