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每小时加班费的公式是什么? |
释义 | 加班费的计算及支付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通知,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每小时加班费计算公式分别为月工资÷21.75÷8×1.5、月工资÷21.75÷8×2和月工资÷21.75÷8×3。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包括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无补休和法定休假日工作。自愿加班不属于加班范畴,但单位若追认则需支付加班费。 法律分析 一、每小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1、工作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1.5; 2、双休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2; 3、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3。 4、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费的支付规定 1、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职员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和支付是根据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同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月工资、工作日、小时数等因素,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加班费。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的支付必须符合法定标准,并且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如果员工自愿加班且没有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如果用人单位追认员工的加班情况,则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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