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
释义 | 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以物抵债工作,应当注意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一、房屋抵押手续有: 1、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债权债务抵偿需要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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