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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股东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偿还全部债务。
    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散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人民法院规定予以解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不了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退出公司有哪几种途径
    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
    1、把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
    2、出现法定或者约定情形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
    3、公司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公司股东表决权是怎么规定的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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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