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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公证可以在哪个地方办理呢?
释义
    法律分析:房屋公证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公证办理时需要带的资料有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其中申请书中要写明申请人合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申请公证的事宜以及公证书的用途、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字、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名字等。
    一、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房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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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