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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脑震荡工伤赔偿程序如何进行
释义
    脑震荡工伤赔偿程序如何进行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4、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赔偿计算
    1、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8、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脑震荡(头部受外力击打导致)
    脑震荡是指头部遭受外力打击后,即刻发生短暂的脑功能障碍。病理改变无明显变化,发生机制至今仍有许多争论。
    临床表现为短暂性昏迷、逆行性遗忘以及头痛、恶心和呕吐等症状,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体征发现。它是最轻的一种脑损伤,经治疗后大多可以治愈。其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与其他颅脑损伤如颅内血肿合并存在,应注意及时作出鉴别诊断。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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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