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缓刑人员不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因为缓刑是暂缓执行所判刑罚,缓刑期内如果不出现大的违法犯罪或以前有漏罪,该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也就不存在服刑的问题。缓刑是我国执行刑罚的制度之一,体现了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缓刑已经成为当今普遍采取的一项刑事原则,在他们被判处缓刑后,有公安部门、学校、单位、街道及村委会等能对其帮助教育,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应该给他们学习的机会。但以后的就业限制很多,很多单位都不会要有前科的人,法律也有规定有前科的人不能从事的工作:比如公务员,警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3条,对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这里是“可以”,并非“必须”。因此,被判刑的大学生并不一定非得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但被判了缓刑,说明其悔改好、主观恶性轻,可以建议学校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考虑暂不对其开除学籍。这要看学校的规章制度及与学校的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