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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建建于哪年可以不拆除?
释义
    哪年的违建可不拆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只是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是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
    一、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2、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建造的房屋;
    3、超高建造的房屋;
    4、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的房子;
    5、违反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滥建房子。
    二、违章建筑处理如下:
    1、将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该违章建筑停止建设;
    2、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该违章建筑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将会限制时间改正违章建筑并且会处建设工程造价的5%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
    3、会限制时间把违章建筑拆除。
    三、违建哪些不能拆除?哪些必须拆除?
    违建按照性质分为违反法律程序的违建和实质性的违建。
    1、程序违法的建筑该不该拆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性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从法律上来说该建筑只是违反了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但是建筑本身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地方土地规划的那这种建筑一般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不合法的建筑合法化那这样的建筑是不允许拆除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规定规划区内的建筑必须先申请规划部门核实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果该房屋建设本身符合规划要求而且也在规划区内的那这样的建筑从法理上讲就是程序违法但是建设不违法的违建那这样的房子一般情况下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使其合法。
    2、实质违法的建筑会不会被拆
    本来你的房子也建设在规划区内的手续也完善了的但是按照规划只能建设5层结果建设了8层而且按照规划建设的房子本来就是住房的结果变成了工厂换句话说建设人完全改变了土地用途比如由商业用地变成了工业用地等等那这样的建筑是要被强拆的。
    四、哪些违建不再拆除?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第六点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
    这样的建筑很多是受当时的历史原因和政策原因没有完善相关手续的比如房产证等只要没有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也符合规划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该建筑合法。
    3、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而该法律实施之前我国是没有规划这个说法的因此2008年以前有土地使用证的建筑不属于违建。
    另外在2008年以前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只要在2008年以前完成了房屋的建设、翻新和扩建的都不算违建。
    4、拥有农田生产建设的建筑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农田生产建筑包括承包地、荒地荒山上开垦的土地只要是用于生产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不予拆除。
    5、已经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没有取得手续而建设的房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完成手续后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6、对于老旧建筑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不予拆除
    在乡镇因为政策原因比如以前很多企业搬到城市而遗留下的住房及厂房如果当地政府组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该土地上的建筑无论有无手续都视为合法不予拆除。
    7、土地调规前的房屋不予拆除
    对于农村有些房屋在建设前是符合当时的规划并且取得了相关的证件但是不符合现在的土地规划要求属于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8、招商引资时政府同意的手续不完善的建筑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因此在招商引资时对于企业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承诺对于某些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也对建筑进行了审批的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总的来说哪年的违建可不拆需视情况而定需要拆除的违建如果不拆就会受到没收实物或者是违法收入等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种违建可不拆的依据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同样违建政府只拆一家怎么办
    被认定违建遭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旧不满意的才会向请求司法协助。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违建交罚款拆不拆
    关于违建交罚款后是否还会拆除的问题《城乡规划法》第46条中规定:没有取得施工建设许可证的又或者是没有按照施工建设许可证规划范围内施工的(超出施工许可证许可范围)由地方政府(县级以上)的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停止施工;
    能够通过整改措施挽回消除不良影响的规定时间内改正并处以建筑造价费的5%-10%的罚款;
    建筑物无法在做出整改消除影响的则限期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物不能拆除建筑物的依法没收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全部收入并处以造价费的10%的罚款。
    房子的拆扦补偿
    房屋拆扦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被人拆了拆了怎么赔偿
    没有房产证拆房的赔偿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是要根据拆迁房屋的宅基地面积房屋价值等确定。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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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2: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