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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释义
    夫妻结婚后,将房子的产权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表示双方重新约定个人财产归属,应视为共同财产。但即使有名字分割,也不一定是二分之一,需要根据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协商。
    法律分析
    婚前的房子,在结婚后将女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中,应视为夫妻对个人财产重新进行了约定,并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另一方的名字也出现在产权登记上,则另一方将拥有房产的部分所有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会被平分成二等份。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存在协议,则遵循协议,如果没有,则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以及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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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