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泄密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过失泄密罪立案标准如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为: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案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处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一定会立案吗 处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一定会立案。处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泄露一项以上绝密国家秘密; 2、泄露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 3、泄露四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丢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依照规定酌情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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