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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释义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职工凭有效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改制、破产企业的封存户职工由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凭证和《申请表》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省直分中心在3日内做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集中封存户的职工直接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审核通过后可转入单位财务账户或个人储蓄账户。
    法律分析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省直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核实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在省直分中心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省直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职工要求,由受托银行将核定的支取额转入单位财务账户,职工到单位财务部门领取或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拓展延伸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根据安徽省的相关规定,省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主要包括购房提取、贷款还款提取、大病医疗提取等几个方面。购房提取是指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在购买自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贷款还款提取是指公积金缴存者在还清住房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其他用途;大病医疗提取是指公积金缴存者在患有特定大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支付。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操作流程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联系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结语
    根据安徽省的相关规定,省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主要包括购房、贷款还款和大病医疗等几个方面。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操作流程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联系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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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