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刘招华福州案发时为什么只被判了3年 |
释义 | 刘招华福州案发时不是被判了三年,而是死刑,2005年3月,刘招华涉嫌制毒被抓;2007年6月26日,刘招华一审被判死刑;2007年7月1日,刘招华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起了上诉;2008年4月18日,广东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008年6月25日,广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9年9月15日,刘招华在广州被注射执行死刑。刘招华(1965年3月5日-2009年9月15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安市赛岐镇,曾是一名法警,凭干练和人际关系博得各方好评;而此后,他涉嫌构建了规模惊人的冰毒制贩网络。2009年9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经最高法院核准,刘招华被押赴刑场(广州),执行死刑,终年44岁。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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