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如何进行商标申请 |
释义 | 商标申请,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当地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费用在500+。第二种方式,自行前往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每一大项,不超过10小项的费用,费用是300,超过部分每小项+30,跨大项加300。第三种方式,登录sbj.saic.gov.cn/wssq,费用300。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如何申请 申请商标一般是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向商标总局办事大厅进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如何进行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是先由异议人提出异议,由商标局受理,并分别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再调查核实,最后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做出是否准予商标注册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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