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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对派出所的处罚决定
释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派出所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时,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同时,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担保人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将会受到罚款的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对派出所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行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二、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按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所以坐牢的就不可以。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么即不是适格的。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以作为担保人。
    不过,做了担保人后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就将要接受30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当事人实在找不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可以选择提供保证金,并且,当事人是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结语
    当事人对派出所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时,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担保人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将被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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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0: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