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特定标的物已被转让,要看其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恶意转让债权给债权人造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