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三)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四)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五)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一、解除合同函发出后多久合同解除 不能默认解除。解除合同通知书不是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因此不能仅凭解除合同通知书来默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达成解除合同的条件方能解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流程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有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法定解除权的存在。双方解除合同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二)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程序 法定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解除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或发生法定情形,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三)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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