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要约具备的构成要件有:要约是由特点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邀请请求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三、什么是要约要件 要约的概念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件要件是: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应以明示方式发出,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