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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妻子的财产可以进行执行吗?
释义
    债务人妻子的财产可以执行。法律规定,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夫妻共同债需要如何去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之间对于债务的约定在双方之间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协议离婚可以把个人财产赠给子女吗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给子女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赠与给孩子。
    三、离婚单方债务如何去处理
    单方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以个人财产来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有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才认定为个人债务。
    不存在上述情形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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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