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释义 | 刑事自诉案件证明责任主体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以上是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自诉案件证明责任主体”的相关知识。根这也是基于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是一种消极的权利、被动的权利”的理论基础,人民法院只是证据的消极判断者,而不是证据的积极调取者。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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