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吸毒史能不能办保安证 |
释义 | 被强制戒毒、行政拘留的人不能担任保安员。《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人不得担任保安员。此外,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或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人也不得担任保安员。 法律分析 1.如果曾被强制戒毒、行政拘留的,不能担任保安员。相关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拓展延伸 吸毒记录对保安证申请的影响 吸毒记录对保安证申请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安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行为记录,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吸毒记录被视为不良的品行表现,可能会对保安证申请产生负面影响。保安证申请过程通常会进行背景调查,其中包括对个人的犯罪记录和吸毒记录的审查。吸毒记录可能被视为不符合保安人员的职业要求,因为吸毒行为可能会影响其判断力、责任感和专业素养。因此,吸毒记录可能会导致保安证申请被拒绝或延迟处理。对于有吸毒记录的人,建议积极参与戒毒治疗并保持良好的行为记录,以增加获得保安证的机会。 结语 吸毒记录对保安证申请的影响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人员不能担任保安员。吸毒记录被视为不良的品行表现,可能会对保安证申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吸毒记录的人应积极参与戒毒治疗并保持良好的行为记录,以增加获得保安证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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