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伤者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开车人承担责任,出借人无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开别人的车出了事故分情况来就事论事,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在《道路安全法》、《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 事故处理:是指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紧急状况或事故时,为迅速解救人员、隔离故障设备、调整运行方式,以便迅速恢复正常运行的操作过程。如交通事故处理、生产事故处理、火灾事故处理、设备事故处理、电力事故处理等。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