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者可以与两个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在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但需要两个用人单位同意,并且不得影响在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而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只能由一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入职后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是以每月发到手的工资计算两倍,用工单位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满一个月没有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每个月两倍的工资,如果是满了一年以上的,则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