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父亲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孩子改姓,父亲不签字,只能等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孩子自己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更名。 二、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的同意吗 需要。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1 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你可以试试。2 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否需要父亲同意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需要父亲同意的。 离婚后小孩子想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的同意吗 需要。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1 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你可以试试。2 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具体手续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离婚后探视孩子不同意带走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离婚后孩子改姓生父不同意怎么办 1、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2、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改名权”,即公民有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当公民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使用原来的姓名时,可以自主决定变更姓名,但应该遵循一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不允许随意地、无限制地变更自己的姓名,以免造成社会上的混乱;如需变更,须按规定进行。我国户口登记条例18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公民要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笔名、艺名等非正式的姓名,其变更则不受这个限制。根据这些规定,改名时,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户籍管理机关批准,并在户籍簿和身份证上做变更登记。3、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但孩子满18周岁以后,自己愿意,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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