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后小孩改名字是否必须要经过生父同意 1、离婚后小孩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同意。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去更改孩子的姓名。女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男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同时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名字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名变更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名。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二、离婚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