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怎么确认 |
释义 | 1、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处于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以外的经营活动,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虽受到限制,但其与原公司的本质仍是同一的。仍可以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法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一、公司撤销后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撤销后股东的责任如下: 1、法定清算责任,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以下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不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 2、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3、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股东申请解散的法律法规 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解散原因、解散程序、清算组职权、解散后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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