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评级了以后旧伤复发怎么算复发后停薪留职的时间 |
释义 | 1、工伤评级了以后旧伤复发后停薪留职的时间计算方式可能为“24个月-之前因工伤已经享受过的停薪留职时间”。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复发? 1、工伤复发的认定标准是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且伤病情已经稳定或者是相对稳定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在原来的工伤部位出现了和原来的工伤的致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状和明显的体征。 复发疾患需要和原来的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者是有一致性才可以确认。比如因为工作受伤而导致股骨头和颈骨骨折,经过治疗之后骨折愈合了,但是几个月之后原来工伤部位出现了缺血、坏死等症状。 2、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旧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旧伤复发的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旧伤复发确认。 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旧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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