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条件是: 其一、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 其二、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就延长工作的时间协商一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 劳动法 》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 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