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署地点的选择规定 |
释义 | 合同的地点确定为承诺生效的地点,《民法典》规定了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事由发生时解除;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是无效,财产应原物返还或折价补偿。 法律分析 一、订立合同的地点如何确定 订立合同的地点确定是承诺生效的地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可以解除吗 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可以解除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解除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该原物返还,无法原物返还的,要折价补偿给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合同的地点确定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住所地。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解除。合同未生效时,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原物返还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应予折价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应予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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