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基金管理、运作及投资等事项。基金公司则负责基金托管、销售、宣传等事宜。管理人和基金公司在基金投资中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利,具体划分需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例如,管理人需遵循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标准、风险收益偏好等,而基金公司则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投资者的利益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保管基金财产的能力,并且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2.《基金合同》合同约定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3.《基金法》第二十六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宣传。 4.《基金法》第二十九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销售基金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公司的职责和权利应得到平衡和自我约束,以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