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定条件:欺诈、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房东没有合法所有权或租赁权时,房屋租赁合同将无效;二是当租赁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变更租金或租期等,合同也将无效;三是当租赁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时,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四是当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等重要原则时,法院也可能判定合同无效。总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基于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合规性等方面的考量,以保护租户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考虑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合规性,以保护租户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