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但是人已经死了,很多人就会有了这样子的一个疑惑,那就是他的后人可以继续领这一批养老金吗?答案是可以的。因为国家有法律规定,作为他的子女,完全可以继承这些养老金的领取,所以说也没有必要担心。 可以继承养老金还没有领完,完全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社会保险法里面的规定,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的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只要带着养老保险的人的身份证,还有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以及一些合同直接去申请办理销户,如果账户里面是有钱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属于遗产,作为他的继承人完全就是可以领取,有的人在领取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已经不能领取了,这完全是错误的,我们一定要有着自我保护的意识。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这这样子的一条,那就是死亡的人留下来的钱那是属于遗产,作为他的继承人完全是可以继承这些遗产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因为死亡,他人家属是可以领取一些抚恤金,如果个人养老账户里面的钱还没有领完,这些钱也就是属于死者的钱,也是属于遗产,作为他的继承人直接就可以申请领取,如果工作人员不配合的话,完全是可以打客服电话的,因为这是合理合法。 很多人觉得人已经死了,那么他养老保险里面留下来的钱是无法领取了,你有这样子的一个想法也是错误的,这些钱是属于死者的钱,他并没有用完,已经在自己的个人账户里面,这已经是他自己的钱了,所以说作为继承者,直接就可以拿着死者的身份证,还有他的那一些合同,去把里面的钱都给取出来,但是在之后就没有钱了。 退休前和退休后死亡的的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全部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