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情况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也是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部分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与上述两种情况相同。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离婚时不对房产进行分割,房子归一方所有。 一、房产证怎么查是夫妻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个人归属,还是双方的共同房产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点,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常常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那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另一方有参与该房子的装修等支出,构成对该房产的添附价值,对于装修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一方婚前支付了所有房款,该房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判断产权人所有权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产权人所有权的标准如下: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财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所有。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分割或获得这部分购房款的补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2、一方婚前购买,付清房款,但未办理产权证的,一般认定为一方财产; 3、夫妻离婚,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会优先照顾没有生活能力的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