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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怎么还贷款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
    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代扣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同时,也应委托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委托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户作为下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代扣资金,这样公积金中心每月直接将你及你配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你的贷款银行卡,直接利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代扣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同时,也应委托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委托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户作为下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代扣资金,这样公积金中心每月直接将你及你配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你的贷款银行卡,直接利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按揭提前还款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自由还款模式,提前还款是无任何违约金的。
    提前还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现金,需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提前部分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以下3种方式继续按月归还剩余贷款本息:
    (1)不改变月还款额,缩短还款期限;
    (2)不改变还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
    (3)缩短还款期限,增加每月还款额。
    另外一种是一次性还清。
    (1)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一次性还清。借款人携带身份、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即可;
    (2)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清。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请提取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账手续,办妥转账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不足以还清贷款可携带现金或银联卡进行转账还款。
    二、公积金选错提取方式怎么处理
    公积金选错提取方式,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等上级部门退回申请后更改正确的提取方式。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账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账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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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