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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释义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一、只有买房协议无房产证该如何过户
    只有买房协议无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网签后有房产证怎么过户
    网签合同过后怎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办理房屋登记需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等流程进行。申请需要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其中,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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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3: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