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的遗嘱能否做公证 |
释义 |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委托等多个方面。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分析 可以。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拓展延伸 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及其争议 遗嘱公证是指将遗嘱提交给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很多国家,遗嘱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为遗嘱的执行提供保障。公证机关会对遗嘱的签署过程进行核实,并将其存档备案,以备将来需要使用。然而,遗嘱公证也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遗嘱公证增加了遗嘱的可信度,减少了争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心公证机关的不公正行为,或者遗嘱在公证过程中被篡改的风险。因此,对于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和争议,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国家法律规定、公证机关的信誉度以及遗嘱起草人的意愿等。 结语 公证法规定了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委托等。遗嘱公证是一种确保遗嘱真实合法的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机关核实签署过程并存档备案,增加了遗嘱的可信度。然而,公证机关的公正行为和遗嘱篡改风险也需考虑。因此,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和争议需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公证机关信誉和遗嘱起草人意愿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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