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有:托运人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交付运输费用等。承运人的义务有: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收货人的义务有领取运输货物;检验运输货物;支付运输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六条 【托运人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