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抵押拥有怎样的效力 |
释义 | 期房抵押不具有效力。抵押登记应当以房屋所有权登记为前提,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期房的房产证尚未落实,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所需文件有哪些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预告登记有效期三个月。 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条件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可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如下: 1、转移动产物权的请求权; 2、消灭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 3、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的请求权; 4、附条件或附期限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 预告登记应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不动产物权的设定,移转,变更或消灭的请求权; 2、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 3、有关的特殊不动产物权,如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等。 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及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与集体所有的现状,对国有土地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 三、债务清偿后抵押是否失效 债务清偿后抵押仍然是有效的。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债务清偿后,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权撤销手续。否则,抵押权仍然设定在该房屋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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