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如下: 1、征地的批准程序,逐级上报批准。 2、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范围、期限等。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