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遭侵害或免受损失,在面临危险的情况时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风险挺身而出,所实施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见义勇为是全社会倡导的良善价值观,在面临危险的情况时冒着较大的人身风险挺身而出的精神难能可贵,行为人并非对受伤风险预见不足,而是以牺牲自我的方式避免更大的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鼓励见义勇为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侵权人赔偿、或受益人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