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从轻处罚? |
释义 |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 醉酒驾驶案件审判有4个标准,包括根据醉驾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从重处罚情节每增加一个增加15日以下刑罚、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以及罚金具体数额的标准等。 一、武汉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持械妨害公务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6)妨害公务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社会秩序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7)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2)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诈骗罪量刑细则规定是怎么样的?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