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嫁女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
释义 | 外嫁女一般不能获得拆迁补偿,除非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且丧偶或离婚,或户口迁入丈夫家且不具备丧偶或离婚因素。娘家土地征收时,外嫁女有权享受补偿,但多数人为了亲情不参与分享。外嫁女留在娘家的户口可分享房屋拆迁费,否则无法分享。对于侵犯外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应修订;异议可向上级政府法制办提交审查建议。拆迁评估程序包括准备资料、现场勘查、资料分析、编写评估报告、复核和审批。 法律分析 外嫁女一般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不具备丧偶或离婚的因素时,则没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款。 农村土地要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外嫁女嫁人的时候,娘家的土地并不会带走,而嫁过去也不会得到新的土地。 如果娘家土地征收,进行补偿的时候,外嫁女其实也有权享受。当然,很多人为了体贴父母,都不会参与分享,如果要分享,都是家庭协商解决。 如果外嫁女的户口,仍然还留在娘家,那么娘家房屋拆迁时,外嫁女也能分享拆迁费。当然,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在娘家了,那么娘家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她无法分享。 很多时候,外嫁女获得娘家土地征收或者房屋拆迁补偿,都是家人协商解决。也有的会因为分红不均而对簿公堂,在亲情面前,大伙没必要为了金钱与父母反目为仇,钱很重要,但亲情更重要。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特别是侵犯“外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相关部门应指导村委会进行及时修订。对于存有异议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个人也可向上级政府法制办提交书面审查建议,对其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如有不当和违法,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纠错,乃至撤销或废止。另外,私人建房用地审批制度不完善等政策原因也不能成为侵犯“外嫁女”合法权益的托词。既然已经确认外嫁女们的无房户身份,并经相关主管部门预审同意其建房,从法律层面等同于其在农村拥有合法的私人建房用地。 拆迁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结语 外嫁女在拆迁补偿方面存在一些限制。如果外嫁女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且属于丧偶或离婚情况,可以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款;而如果户口迁入丈夫家,并没有丧偶或离婚情况,就无资格享受拆迁补偿款。此外,外嫁女嫁入丈夫家并不会获得新的土地,也不会带走娘家的土地。对于娘家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补偿,通常需要家人协商解决。尽管金钱重要,但亲情更重要,我们应该避免为了金钱与父母产生矛盾。对于侵犯外嫁女合法权益的村规民约,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同时,私人建房用地审批制度不完善等政策原因也不能成为侵犯外嫁女合法权益的借口。拆迁评估程序包括准备资料、现场勘查、综合分析、编写评估报告、复核和审批等步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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