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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许可如何监督
释义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商标权人负责对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情况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构成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在我国,凡依法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的,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即成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2、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即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3、行为人实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给商标所有人造成较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等。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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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