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协议没成立要返还出资款吗? |
释义 | 投资协议没有成立,已收投资款的个人、公司应该向投资人返还出资款。 投资人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投资入股或开设公司,要是最终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或投资目的没有达到的,投资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的。 因协议未成立,造成损失的,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协议被解除撤销后,协议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无返还必要的,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未成立出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返还 公司未设立已经出资款项应当按照出资协议书或者公司设立协议进行返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后,如果公司因某些原因造成不能成立的,应该全额返还出资人的出资。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出资协议是公司成立必备的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出资协议并不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但股东履行出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必备要件,出资的问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股东可以撤回部分投资款吗 股东是不能随意撤回投资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后果: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 成立分公司需要出资吗 成立分公司不需要出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不需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出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要哪些程序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有: 1、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 3、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董事会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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