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判离婚吗 |
释义 | 法院可以判离婚。具体如下: 1、法院有权判决离婚,并做出财产分割判决;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如下: 1、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 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5、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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