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孕期被辞退后生育津贴就不发了。生育津贴的发放需要职工是在职的状态。若职工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若不需要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首先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在职的状态下领取。但是用人单位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