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程序中的不公正对待可能会影响死刑辩护律师的收入,但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律师在承办案件时,不受地区、民族、职业、性别、宗教信仰等限制,有权依法独立行使律师职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律师执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被告人无辩护人的,应当指定辩护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辩护人的申请,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并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辩护人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出庭质证,提出申请,发表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辩护人有权对以前没有听证的证人和鉴定人进行盘问,对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进行质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法庭应当保障辩护人的权利,听取其意见,允许其对有关证据和案件事实提出质证和辩论。”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应当依法审查,并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对于辩护人的请求,法庭应当依法审查,并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独立行使职业权利,而法庭也应当保障辩护人的权利。司法程序中的不公正对待可能会导致辩护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从而影响辩护律师的收入。但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