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八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