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不判离是否可以上诉? |
释义 | 离婚官司一审不满意可以上诉,但二审是否判离是相对情况。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等复杂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离婚官司一审法院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二审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离婚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事实错误、程序违反等。离婚案件涉及多方利益,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分析 一、离婚官司一次不判离可以上诉吗? 离婚官司一次不判离可以上诉的。对于离婚官司一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进一步提起上诉。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 二、打离婚官司判决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离婚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离婚官司对于一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但是二审也不一定就会判离。离婚官司二审是否会判离按照实际情况决定,这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情况。有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 结语 离婚官司一审结果不满意时,可以提起上诉。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离婚案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二审上诉案件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也可延长。离婚官司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法、未审理诉讼请求等。二审是否判离婚视具体情况而定,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是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需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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