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借条,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来追回借款。,如可以通过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来证明债务人确实向自己借款了,然后主张让对方还款。按照《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章,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